根据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的规定》的精神,现将2022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党费收缴情况
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缴党费206428.58元(其中党员交纳175502.5元,上级组织拨付30000元,党费利息926.08元)。
二、党费支出情况
(一)支出情况
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出党费159546.08元(其中使用72343.34元,上交87202.74元,下拨0元)。
(二)党费开支主要项目
1、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、资料、音像制品和设备支出5085.8元,占支出总额的3.18%。
2、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支出25500元,占支出总额的16%。
3、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支出6000元,占支出总额的3.75%。
4、“七一”文艺活动4303.04元,占支出总额的2.7%。
5、学习培训支出31058元,占支出总额的19.46%。
6、其他支出396.5元,占支出总额的0.25%。
三、党费结存情况
2022年中共濮阳市中医医院委员会结存党费46882.5元;目前党费共结存317943.4元。
四、党费使用范围
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,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,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:
(1)培训党员。
(2)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、资料、音像制品和设备。
(3)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。
(4)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。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、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,以及对老党员、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。
(5)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。
除此之外,在遵循党费使用以上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,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:
(1)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、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、伙食费、交通费、师资费、场地费、资料费、门票费、讲解费等。
(2)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创先争优、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。
(3)党内表彰所需费用。
(4)修缮、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、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。
(5)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、党员证明信、流动党员活动证、党费证(收据)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,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。
(6)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、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。
上述项目的开支标准,参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。